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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从逮捕日期算,9月底到18个月,是否达到最长羁押期限?

刑事案件,从逮捕日期算,9月底到18个月,是否达到最长羁押期限? 逮捕是2012年3月,2012年12底开庭,到目前为止还是不能宣判。 到9月就达到羁押18个月。9月之后如果还是不能宣判,继续羁押,是否就是超期非法羁押?如果是,作为家属,还有什么地方可以申诉,可以上访?难道就任由法院,公安任意羁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理何在12……(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3-08-2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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