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逮捕的最长羁押期限
被逮捕的最长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规定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
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就是90天了!
2、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
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下列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
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90天加60天为150天!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150天加60天等于210天!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
日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前一个210天不算,重新计算,最也是210天,加起来是420天!
6、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也加上,为457天!
这种算法是否正确? 理论上可以羁押1年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orpsh……(北京)
提问时间:2012-06-03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