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 生孩子时医院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孩子输了血,后来孩子身体一直不好,在13岁的时候才知道是丙肝,查多种原因都不得而知,最后去医院查病例看到是输血了,而且没有供血人的健康化验报告。现在打官司,因开始不知道是输血原因造成的丙肝所以没有保存发票,法院按照有票据的给报销,精神损失是5000元,我因为精神损失太少了。孩子一辈子都是丙肝携带者,结婚,参军都有影响,最可恨的是因为这个病孩子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也因这种病学习也耽误了。高中都没有考上,因他经常头疼、头昏、无力、恶心。法院判后医院又上诉了。我们还认为精神损失太少,还有造成终身丙肝这件事情是无法回避的。这个赔偿怎么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lQ7056(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0-08-29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