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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 2010年8月25日晚12:00一妇女到地方乡镇医院妇产科生育,期间其妇女疼痛厉害,要求医生破腹产,但其医生说,时间已晚,把医生叫来的话来不及破腹,坚持说胎儿没有问题,不破腹,导致25日早9;30分育儿时,婴儿死亡。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chu3591(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0-08-28 17:3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万莉律师
2010-08-29 11:42
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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