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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赔偿

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申请国家赔偿应提出哪些必要诉讼?

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申请国家赔偿应提出哪些必要诉讼? 我母亲去年在看守所哮喘病发作(羁留状态,因为容留他人卖淫,关押了28天),经送院抢救后生命特征尚在但脑细胞死亡。一年后今日正式在医院离世死亡。此前该犯人在扣押前看守所方曾称做过身体检查,未发现有哮喘病病症。但我们认为哮喘病是有潜伏性的,而且我母亲本人确实有严重的哮喘病,我们曾经拿出病人患有严重哮喘病证明及其发病医治资料交付到看守所方面,但他们坚决不让我们申请取保候审。直至我的母亲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不良的生活环境条件及不合格的医治设施,看守所方在犯人发病时不及时的治疗和抢救。导致我母亲脑死亡直至现在正式离世。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申请国家赔偿胜算大吗?还可以提出那些必要诉求?我是一名高中毕业生,家庭生活困苦,文笔不好请求原谅。希望能有一位好心的律师能帮帮我,解答下一系列问题和提供一些必要意见。有什么详情资料想了解的还可以继续问我,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钧成(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8-2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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