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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向官员要回曾经的非法乱收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向官员要回曾经的非法乱收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曾经在石家庄桥西区经营生意,被当时任某局的局长,非法乱收费,分多次共索要数万元。没有任何票据,名目是进区费。明知道不合法,但是局长拿着审批权,不叫钱就是不给审批。上级反应也不好使。 无奈只能叫上此笔费用。
    现在想向这个局长要回来这些钱(将近四万)。给对方发短信,告知如果不退此款,我将把乱收费的过程形成材料去相关部门告她。(已发) 
     不知道我的行为形成敲诈勒索了吗?(此笔款项确实是给她了)? 请诸位律师界精英给予指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03215……(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3-08-2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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