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对这张证明该怎么办?有哪些办法?可否行政诉讼?
,对这张证明该怎么办?有哪些办法?可否行政诉讼? 有三兄弟:老大,男,孤老;老二在外地;m是老三的大儿子。
09年,老大因有求于侄子m,与m订了一个协议:老大把他自己的户口迁到m的户口本上,m负责老大的生活,老大去世后则由m继承遗产。后来因没必要过户口了。所以没过户口。也没共同生活。一切照旧。老大直到今春突然去世,仍和以前一样一个人过,一个人生活。m也没特别照顾老大。
今春老大突然死亡。恰此时老二在外地。老三伙同其三个儿子,不听老二把丧事等一等,等他两天回来再办的请求,于死的当天,即把尸体火化掉了,当天即抄了老大的卧室,把老大的存单等全部遗物抄去,并据为已有,不肯公开。没儿天,老三又通过熟人,去村里打了一张证明,证明上写道:老大生前的生活是由m们负责的,死的丧亊是由m们负责的,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云云。该证明完全不符合亊实。
请问,对这张证明该怎么办?有哪些办法?可否行政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f14……(上海-崇明县)
提问时间:2013-08-21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