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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问题

社会保险问题 请问律师:我曾于2011年10月至12月在威海新地方休闲餐饮有限公司工作过两个月,当时是单位说我不适合解雇我,但单位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补交社会保险,保险是我自己托管交的有收据,我也有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通过劳动仲裁申请单位给我报销已交过的社会保险呢?仲裁如不受理的话,我通过法院起诉是否能够胜诉?请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uluwh……(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3-08-2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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