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职工社保问题
职工社保问题 我在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在某公司任职,在职期间公司为帮我缴1月至5月的社保。然后在我离职的时候公司扣了我个人应缴部分说帮我申请社保补缴。到今年8月份我才知道公司没有帮我补缴成功。我现在要求公司退还我个人应缴和公司应缴的社保钱给我,公司只答应退还我个人应缴部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重新帮我补缴社保会不会已经过了诉讼期限呢?如果我不要申请补缴社保,我有理由去要求公司把单位应缴的社保钱也还给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id(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8-21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