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申诉财产分割
离婚申诉财产分割 2006年判决离婚的案子,房产证写的是对方的名字,所有贷款和装修款都是婚后还的,在申诉财产分割时怎么分?
是将房坯和装修分开吗,是不是只有房坯才能增值所以只分割房坯的增值呢?装修是贬值的所以装修不用不算份额吗?
另外当时房屋没判,现在适用司法解释三吗?
对方的房产登记时间在签订合同之前。这样虚假办理的房产证法院可以不予以认定吗?再说当时没有物权法。现在的物权法对当时的房产证没有溯及力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柳荫翠(湖北)
提问时间:2013-08-20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