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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事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

民事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 民事离婚案件开庭当中,第一次开庭审理完了(开庭时有她的一些家属在场旁听),法院判不离婚。现在要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期间(有半年多原告一直不让被告看望孩子,电话也不开机),现在做为被告可以要求法官不公开审理吗?就是当庭只有原告和被告没有其他人旁听;再就是原告一直不让被告看望孩子是否违法,法官是否可以就这点判她的罪?我很想要孩子,只是孩子今年5岁,可以把孩子给我吗?还有原告已经把家中的贵重物品拿走,第一次开庭却不承认家中有这些东西,而且还要我再分给她家具家电(家具家电的发票和说明书都已被她拿走)和本没有的存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SHXJS(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3-08-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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