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门市权属事宜协议
门市权属事宜协议 XX门市权属事宜协议书
2008年,家庭以儿子甲的名义,购买了XX商圈A门市一个,B门市一个,两个门市总价100万元整,因甲夫妇没有现金支付,所以只能由甲母亲乙卖了老房以及与亲戚等借钱筹足了50万元首付款,余下部分由每年的门市租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甲夫妇工资支付,知道贷款期满为止。经过家庭协商,A门市的产权归甲母亲乙所有,B门市的产权归甲夫妇所有。
这份协议,双方都签字了,我想咨询的是,A门市价值65万,B门市价值35万。协议里即没有写清两个门市的具体价格,也没有说明支付贷款的门市租金具体是哪一个,而且甲母亲乙只出资了50万元,她能占有A门市的全部产权么?以甲方的名义购买是因为贷款问题,而且定金5万元是甲方出资的,这份协议是否对甲方很不公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YPBMG(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0-08-28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