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方以男方有外遇为由要求精神赔偿及分割财产
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只是同居刮泥,直接分手即可,不需要支付精神赔偿,法律也不会支持。
只是同居刮泥,直接分手即可,不需要支付精神赔偿,法律也不会支持。 我的补充: 2013-08-20 09:52
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婚姻关系不成立,不用离婚,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同居期间,有证据证明是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否则是谁的财产就归谁所有,不存在分割的问题,更不存在精神赔偿,法律也不支持。
双方子女比照离婚处理即可。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你好,首先根据《司法解释(二)》第1条就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法定的三种情况,对同居关系的解除,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引起纠纷的,(3)由子女的抚养问题引起纠纷的。 我的补充: 2013-08-20 09:54
同居关系的财产是指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当事人所得的财产。如果当事人双方对财产事先有约定的,只要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从约定分割;如没有约定的,在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无过错程度的情况下,妥善分割。法院不会受理。
我的补充: 2013-08-20 09:5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的补充: 2013-08-20 09:55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自行分手,处理好小孩和财产,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没有事实形成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提出的补偿方式不会得到支持,自行分割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
您好!不需要支付精神赔偿,法律也不会支持。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没有赔偿,可以随意愿终止同居关系。但是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同居期间所得个人财产同样归个人所有。具体意向可以和律师咨询。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其他无理要求(包括精神赔偿),男方可以拒绝。
财产需要分割。
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
是看女方提交的证据 所要求分割的财产是否是同居期间共同创下的财富
同居期间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有证据证明财产归属的话归个人。
同居关系直接分手即可,因财产或孩子抚养纠纷可以诉讼解决
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没有办理结婚,就不会有离婚之说,他这种情况只能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无精神赔偿,个人财产不用分割。详情可来电
无合法手续,不存在婚姻,不需要离婚,自行分开就可以。
孩子抚养与同居期间财产争议可提交法院处理。
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开即可。对方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如对孩子抚养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 :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果是同居期间共同所有,可以主张分割。
无论是否解除同居关系,作为孩子的父母,不与其生活的一方都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直接分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