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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持刀砍伤人是什么罪?怎么判?

故意持刀砍伤人是什么罪?怎么判? 行凶者故意持刀砍伤人,致使被砍着左臂13公分伤口,动脉血管断裂,失血过多出现休克,紧及时抢救没有生命危险,左臂还可以活动(注明:被砍着没有与行凶者打架斗殴,行凶者事故伤人,早有预谋)请问这属于什么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会判行凶者什么罪?会坐牢么?能判多久?我们是受害家属,我们不愿协商,法院会怎么判?希望好心律师给予帮助。我们要告行凶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7653……(新疆)
提问时间:2013-08-16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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