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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别人用过的针头和药水给我儿子输液该得到什赔偿

医院用别人用过的针头和药水给我儿子输液该得到什赔偿 事情经过,医护在为前面一个患儿输液扎针时,由于该患儿一直哭动,扎了好几针扎不进,就把该患儿的药水和连输液管的针头放在我儿子的药水旁边,然后喊我儿子的名字叫过去扎针,由于医护的失误把前面那个患儿的药水和针头一起扎针给我儿子,大概3-----5分钟后发觉,只是把输错的药水和输液管换了下来,前面那个病患用过的针头一直扎在我儿子手里,直至把我儿子的药水输完,事后医院带我儿子到第三方医院住院七天检验血液没有问题,三个月后复检也没有问题,但有医生讲血液潜伏期厂短期内有可能查不出,也许会潜伏三至五年,也许十年,甚至更久才能查得出,我向医院索赔7天护理费(二人去护理),营养费,伙食费(三人),误工费(二人),交通费,因用过别人不同病因的药店和针头血液传染病潜伏期长,对我儿子身体有可能造成影响,向医院提出精神损失费,这些费用会得到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卫民(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3-08-14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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