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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方律师这样合理吗?

我方律师这样合理吗? 我父母在12年12月与一家公交车公司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爸爸重伤,在今年6月份判了案,责任占半由对方保险公司作赔偿,父母合计得到的赔偿40万。当时聘请了一家律师行代理申诉的,说好是收到赔偿的15%作为律师费的。出了判决书后,对方(公交车公司)上诉,现要求我方对之前扣压车辆费用和误工费方面负责,合计7万7多,现在我方律师说这已是另一个案子,如果要他们继续上庭的要另外加3000元的律师费并而要减额的15%,请问我方律师这样合理吗?对方上诉了就算是另一个案吗?由于之前爸爸治疗费已达三十多万了,借下二十多万的责务,我家本来生活就不算宽裕,弟弟今年才上大学,父母本来就担子很重,现在爸爸已不能工作,妈妈在家只能种菜为生计,作为女儿的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无奈我也只是打一份收入不高的工作,还有自己的家庭,实在能帮到的很少,我想这个案子由自己上庭作判护能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mily_……(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3-08-12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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