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间建筑安全事故,责任人是否有民事、刑事责任?怎样追讨?
民间建筑安全事故,责任人是否有民事、刑事责任?怎样追讨? 2013年7月,高孙二人带领同村黑龙江省农民去内蒙古呼伦贝尔打工。经徐某介绍孙高二人联系了当地的王某,承包了他们家该大棚的建筑。没有合同,没有协议,农民没有建筑工程资质。
工程本身属违法建筑,当地国土资源局多次来督查,王某提醒工人,国土来了就停工,国土走了接着干。他对工程地基没什么要求,说“锵平地就可以了”。他要求建造的大棚西墙旁边有一处3米深10米见方的地窖。干活那几天经常下大雨。
7月8号早上8点,已经垒了4米多高的西墙突然倒塌,把站在2米高跳板上的宋某砸到了雇主的深窖中,导致宋某因砸伤和高空跌落伤腰椎爆断、肋骨粉碎性骨折、扎伤肺部,胸腔积液生命垂危。
高、孙及雇主王某,把宋某送医院交了住院押金就不管了。当天晚上通知受害者宋某家属从异地赶过去,宋某家属第二天才到了医院。高、孙及雇主王某没有报警,没有叫救护车。
之后,家属忙于照顾病人和转院,没有向责任人追讨赔偿款。也因为家人全部为农民,不懂法律程序,没有报警。
现在,受害人经手术连接了脊椎,却因骨髓流失,完全瘫痪,下肢无知觉、大小便潴留;自身家庭已经花费了10几万的医疗费,没有能力治疗胸椎骨折和康复治疗。出院在家,随时有生命危险。
王某没有出现过,没有打电话和看望;高、孙二人也不知去向,就此也无法得到关于王某的任何信息。
宋某家属后来尝试去呼伦贝尔报案,当地警方称非刑事案件,无法立案,让直接去法院起诉.
请问,高、孙、王各犯了什么罪?只认识高、孙二人,不认识他们所说的王某,不知姓名和住址,目前没有警方证据和支持;有工友人证、医疗证明。能否起诉他们三人?没有举证王某,又能否对他们三人进行判处?那应该怎样将他们绳之以法。家属应该怎么做?请专家帮忙,给予贫苦农民、弱势群体一些帮助和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nia_……(北京)
提问时间:2013-08-11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