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一亲戚在重大烟花爆竹爆炸案事故中因是乡镇安监办副站长被追究刑事责任判三年有期徒刑和三年缓刑,从一审第三被告到二审变成替罪羊当了第一被告,其他有关系的都被免责了
请问乡镇安监站是个什么性质的机构,应不应当负刑事责任,工作日志都有检查记录,没有工作失职地方,事故引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仰望星空bj(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3-07-01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