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你好;张律师
我是搞摊位租赁的2008年12月17日与原告张某签定了一个闲置摊位,在签定时相邻张某摊位的另一摊位陈某已经装修完毕,张某的摊位也开始装修但在装修过程中因张某要强行拆除相邻于陈某摊位之间的一个装饰物,称其占了自己的摊位并阻碍了自己的装修,陈某进行了阻挡,陈某理由是,我装修时你的合同还未签定,不存在占你的摊位,经我方调解双方都不让步,所以张某找了公证处对陈某的行为进行了公证后迟迟不见装修,为了不影响市场整体环境,我多次催张某进行装修,陈某也放弃了阻挡,但张某就是不装,我不得不以书面方式通知张某即日开始装修,张某用多种理由托词还是不装修,所以我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依法将张某诉诸法院,申请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并承担违约金,可张某也想法院进行了反诉,称;我提供给他的租赁物不合格,要求我承担损失,我的理由陈述是1、我在和张某签定合同时就想起说明了摊位的具体位置,2、当时陈某的摊位装修已经结束,我租给张某的摊位在陈某的装修以外,3、张某在陈某已经同意的情况下,故意不对摊位实施装修有欺诈嫌疑,
已经违背了合同3、张某的摊位已影响到了市场的整体形象,
张律师;目前法院将两个案子进行了并按处理,因张某的损失鉴定结果未出来,法院还未开庭,根据以上的陈述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达到起诉目的,恳请指教或代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朱春寿(新疆)
提问时间:2010-08-25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