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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 我与卖家签订居间合同,签订时此房产是使用权房,合同中注明房价为转产后的价格,定金五万,以卖家收到定金为合同生效,待家转产后拿到产证五日内与我继续按居间合同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我于居间合同签订后给付卖家五万定金,卖家签收。现产证出来卖家要加价以高于市场价要求我继续购买,我要求他按居间合同约定的价格继续与我进行买卖,他不同意,说是我违约在先,我问他我如何违约,他就不回答,然后我说你不想卖给我也可以,须双倍返还定金,他就说他没收过我定金,我说在居间合同和收据凭证上都约定和注明的,你签收后为定金的,他就说他不知道他当时签过什么字之类的,然后他是既不说不卖我房子,也不承认收了定金,只承认收到过我五万块,说是借款,我要求他继续履行居间合同将房屋买卖继续进行,他就不回答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ibife……(上海)
提问时间:2013-08-1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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