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合同 购买的是抵押贷款中的二手房 现在想想有点后怕
你好,由买方打款赎证之后再交易这个是中介惯用的办法,但是对于你方,一般中介会说因为你要贷款或者各种理由叫你垫资,但实际那你没有这个义务,这个就看你自己如何考虑;
垫资对你而言,最大的风险在于,你打款赎证之后卖方不将房子卖给你。所以若是实在需要你打款赎证,你就要注意保管所有你打款的证据,同时可以就此签订协议,就算不卖给你你也有证据要回所支付的款项且追究其责任;
另外,你讲的第三点应该是交房,一般昆明办买卖合同公证之后去产权处就叫过户。而交房验房一般是之后的事情,你的产权证是不会直接到你手上的,因为你要贷款,所以建议及时向银行说明要一两份复印件留着备用。
可以买卖,由卖方自行解押
可以买卖,要求卖方办好解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