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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河南驻马店 我想咨询下我于2012年4月购买的房子,楼高是18层,18楼为阁楼(层高2

我在河南驻马店 我想咨询下我于2012年4月购买的房子,楼高是18层,18楼为阁楼(层高2 我在河南驻马店 我想咨询下我于2012年4月购买的房子,楼高是18层,18楼为阁楼(层高2.2米以上算面积),电梯通道17层,18楼需要走楼梯,17和18层之间留了一个洞,可以自己做个楼梯,我买的是17和18层,分别签了两份一样的合同(后来发现18楼的合同只有我签字了,开发商没有签字盖章),17楼办理了按揭贷款,18楼要求全额付款。当时开发商承诺的是两套房产都可以办理房产证,2012年国庆节交房。后来说办不了了,也一直没有拿出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就一直拖着,现在开发商逾期交房近10个月,现在也不承认有承诺过办理房产证这件事,说是17和18层是一套房,不能分开卖,并且给我下了催款通知,要求我必须尽快交钱欠款,不然就是要银行解押,把我的房子另卖了。现在的情况是,17层的首付款业已交清,贷款也还了一年了,18楼没有交钱,而且按照合同说的18楼也要有电梯,水电入户,现在是只有电,其他都没有。我首付款的收据写的都是1702也就是17层2号,售楼部现在说我交的钱是18层的,不是17楼的,要求我交钱。我的问题是,我交的首付款开的收据是1702是不是不能算成1802的房款?他们没有签字是不是合同无效的?如果合同有效,他们是不是要给我办理房产证?如果合同有效,按照合同要有电梯和通水,现在没有是不是他们违约了?因为他们的原因造成我缴款的逾期是不是不算我的责任?他们有权单独解押的我按揭贷款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3-08-0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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