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我想咨询,我和我女朋友一起购买房子但是没有结婚房子名字只有她一个人名字
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关系,按照出资额享有所有的比例。
房子归女方,你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向女方追回
房子属于女方
您好,房产属于女方。
你可主张按份共有,要求确认你对房子享有的份额。
保留出资证明
房子归女方
是共同共有关系,按照出资额享有所有的比例。但是因为房屋登记在你女朋友的名下,所以如果对房屋进行分割的话,会将房子判给你女朋友,而由你女朋友对你进行金钱补偿。所以,对你来说是不利的,而且对买房的钱有你出的,也需要有证据加以证明。
你最好注意保存证据以及争取把你名字也登记到房产证上。
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该房屋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你的出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保留你的出资证明,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加上你的名字。
签订好合同吧
你和对方应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清楚出资和产权份额
房产在婚前购买,登记于你女友名下,即属于她个人财产,以后分手你可以以你出资款做为债务向对方索回。
你好,依据出资证据,建议尽快起诉确权,确认此房属于你们俩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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