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经过合法手续在网上竞得一块土地,该土地有个附加条款,在该土地上有16500平米须按1600元/平米单价供应给三个村小组,本人也按该条件履行,但国土局在合同上要求我要对该16500平米住房的划分等相关问题直接与村民协调。
请问国土局该做法合法吗?我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小东aa(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3-08-06 10: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