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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行为公安机关应该袖手旁观吗?

如此行为公安机关应该袖手旁观吗? 您好!我家小店的空调外机装在家门口,隔壁的邻居非说那面墙是他家的,我不能用,可是那面墙都在我家的屋里,为这事8月19号110的同志,物业,居委会还有我们双方都到场进行协调并达成口头协议如下:1,空调由墙上移下,并由对方出资;2,给空调做防护罩(小区有幼儿园出于安全考虑);3.这面墙不允许双方做广告牌.可是20号上午8:00我去开店发现空调外机已经被人私自拆了,零件也被摔了,我立即去派出所报案,可是派出所说我这事归物业管与他们无关,说这属于违约不算案件.之后我又去物业,物业给对方打电话让他找人来装上,可是他推说家里没人,现在忙没时间.9:30分再次拨打110无果,连打3次都没拒绝之后,我们10:15拨通督察办的电话,一位王姓督察接电话,我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边,王督察说这属于违约,我说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家的空调拆了,导致空调被损毁,难道也是属于违约吗?10:27分再次拨通督察办问他们到底出不出警处理,他说已经派人来了.11:00派出所的同志来了就气势凶凶的把物业给骂了一顿,说这件事应由他们协调,不要什么事都找警察,警察不是万能的并让我们去法院起诉他,我们向警察同志提出要调监控录象并让他们拍照做证,警察同志同意我们调取录象但照片让我们自己照,说 如果需要他们做证的话他们肯定会如实的说明情况.当天下午3:00我们再次去物业希望可以和平处理这件事情,可是当物业拨通他家电话要求他能来处理并说我们在那等他,结果他还是推说没时间.8月20号上午8:30分我们再次找到物业江主任并说明来意,说他们家如果今天能来把空调给弄好并为他的行为道歉就算了.江主任说他不认识字难沟通中午亲自去他家一趟,让我们下午在家等电话.仍无结果.接着星期天我们再次去派出所,值班的警察说接这件事的警察不在,要我们星期一再去找.星期一上午10:40到派出所,接这件事的警察仍说这事不属于他们处理范围.在这时候有人告诉我们说他家找了派出所的人做后盾了叫杨小平,让我们回去,我只想问一句像这种情况真的不归派出所管吗?是不是有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是不是老百姓就要倒霉?几千块的空调坏了还没处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要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管并罚款,为什么到我这就不是了呢?这条法律就没用了呢?是不是有钱找了公安机关里的人就可以不受法律的制裁?谁可以还我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博睿达(安徽)
提问时间:2010-08-2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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