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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撤消离婚时协议赠与小孩子的房产

撤消离婚时协议赠与小孩子的房产 我与前夫在前年的二月份离的婚,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签定了离婚协议;协议上关于财产分割处理一项写有:离婚的夫妻共有两套房产归小孩子所有,在小孩子满十八岁以后转户;现在我想撤消离婚时的赠与小孩子的协议,因为我没房住,经济发生了困难;在我们离婚前我前夫就把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证放在他父母家,我无所取得;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问了法院立案庭,他们讲我需要提供产权证,我没办法取得产权证明,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郑思如(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3-08-0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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