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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写夫妻及男方父亲3人名字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写夫妻及男方父亲3人名字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分割财产,按照高院解释,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房产证上有3人名字?请问需要给妻子补偿份额吗?有相关判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r931……(上海)
提问时间:2013-08-0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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