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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船舶重大件设备运输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船舶重大件设备运输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1、该设备是长22米,高6.3米,宽5.33米,毛重285吨只有两个90厘米*90厘米的平面和我船有接触,这点在签订合同时,代理由于不专业,还是有所隐瞒没有如实说明;另设备图纸没有传真我方;2、我方船舶到现场后,业务看到该设备具体情况,要求代理和货主,要解决船方出于安全航行和船舶承受压力的考虑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的合同虽然签下,但算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By663(广西-防城港)
提问时间:2010-08-1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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