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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的被害人的病情发展了6年了还可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
妨害公务罪的被害人的病情发展了6年了还可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吗/ 我是一名铁路警察,2007年12月16日,晚上6点被三名醉酒旅客打伤,当时我公安处法医没给做伤情鉴定,出院后总是头痛.头晕,2009年2月,哈尔滨铁路局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0级伤残,现在病情发展为脑外伤综合症,我现在还可以追究责任吗/另外,法院一次没找过我,判决书也没送达过,而且在案卷内有假协议书,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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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李维贵(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3-07-30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