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是否可将没买的社保补回?
是否可将没买的社保补回? 我于2010年10月下旬进入某公司任销售,任职2年8个月。进入公司时有说明是3个月后转正买社保,但是公司一直拖着以至2011年7月才开始买,社保的购买记录是2011年7月到2013年5月。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以转个人帐户。考勤方式前期是公司人员记录,后改为指印打卡。休假方式:刚入职时是双休,一年后改为大小周,法定假日。
我于2013年6月14日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6月30日正式离职,离职至今仍然有帮公司维护业务并交接,并无任何报酬。7月6日由于回家探亲时发生意外,下楼摔伤右腿,需修养半年。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却发现公司6月的社保没有买到,但是6月工资中却扣除了我的社保费用,也导致7月的医疗费用报销不了。现让公司补上6月的社保(公司承担)。但是由于考虑后期还要定期复查,目前也没有收入,希望可以通过买社保减轻经济压力,就和对方协商看是否可以一同补上7、8月的社保,所有费用自己承担,因为社保自己买不了,只能通过单位买。可对方却说担心劳动纠纷不肯帮忙。那像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还可以要求对方将2011年2月至6月的社保也补回呢?如6月社保补不了,医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保险公司那边说如果是因为公司的疏忽将社保提前停了,那医疗费用都是由公司负责。这样的情况如协商不成需上诉请律师费用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还望各位律师能帮忙解答,在此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_9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7-30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