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家属去受害者上班的公司开新莞人证明,被拒之门外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家属去受害者上班的公司开新莞人证明,被拒之门外 律师,您好:
    在2013年7月9日在东莞松山湖发生的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我是死者家属,我们为了收集死者的新莞人证据,去了她现在的公司和之前上班的公司开证据,都被拒之门外,公司说不出任何证据,我们无法。请问律师,我们遇到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还请指导,谢谢!
    公司不开证明是否违法,有没有法律可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10252……(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7-30 00:3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