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车辆事故,我无责任方追讨修车费用困难!
车辆事故,我无责任方追讨修车费用困难! 2010年7月27在宁通高速公路泰州段被一辆货车追尾,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现场勘察得出2200元的损伤,因为当天有急事就先拿了对方2200的赔偿金处理完交通事故。
第二日,到4S店维修需要5000元,随后又通过4S店找平安公司定损经保险公司确认后,进行维修,总共5320元,并开具4S店的车牌发票。
现要向对方追讨剩余的款项,对方多方推脱不予配合,我只知道对方车牌,驾驶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驾驶员不是车主),手中只持有维修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该如何主张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astli……(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8-18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