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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素质低下,企图拖延赔付,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方素质低下,企图拖延赔付,如何处理? 2010年7月1日下午6时,我在白石桥路西往东的附路上行驶,到日航新世纪饭店门口时,被内侧车道向外并线的微面剐蹭到左后轮翼子板。交警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同车同事拍下了现场照片,对方以自己不识字为由,让同车人代签了快速责任认定书。
此后对方以多种借口拖延定损时间。借口1.保单原件寄回哈尔滨老家办理“汽车下乡”,不在北京;2.肇事人非车主本人;3.被保险人与肇事人并非一人……至中国人保要求的48小时定损期满,对方始终未到指定的定损地点办理定损。
经与4S店查询,修理费用为翼子板钣金+喷漆+后保险杠喷漆,总计需1000元以上。
现在对方以人在大兴,车主不在为由,始终不到定损地点来。并且态度蛮横。保险公司要求的48小时定损期已过。这种低素质的人肇事以后还对自己应付的责任企图逃避,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skil……(北京)
提问时间:2010-07-0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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