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结婚前分的三套房屋中有没有你老公的名字,如果有,那就属于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但你肯定有居住权;如果没有你老公的名字,那么,你老公婚前应该可以继承他父亲的遗产,那么他也有三间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但如果三间房屋都是你婆婆的名字,那么,要先撤销房产证,然后再继承财产。你的事情比较复杂,光凭你一个人的力量可能比较难办。至于装修的钱,那是另外的概念,不能和产权混为一谈。
追问:不是光凭我一个人啊,是我老公和我,他妈妈总是拿让我们搬出去,说是她的房子,当借口。我很想知道是不是真就像他妈那么说的,可以随便卖,我们可以她的一句话就顺理成章的出去住。
那复杂怎么办呀,麻烦咨询一下,我们该走什么程序才可以啊。
回答:如果你和你老公是统一的,那么,你们可以先提前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现有房产证,能不能赢,关键看你婆婆领房产证时有没有剥夺你老公的继承权。
追问:如果剥夺了呢,会怎么样呢?
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达呢,拆迁分下来的房子好像还的等明年,还是过几年不晓得这个。
回答:你的情况应该没有说清楚,你可以去镇或街道拆迁安置办了解一下,房子到底是谁的?必要时把问题提出来,早日摆上桌面对你们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