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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 我们要购买一套二手房,是一套经济适用房,规定五年之后才可以过户。但是,户主是个老太太,身体不大好,我担心在购买过她的房子而未达到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内,她会有啥意外。如果是在房屋过户前她出现意外,我们该如何应对?到时候过户的话,不是需要卖家也到场吗?如果房主过世,卖家不到场的情况,应如何办理过户手续?针对这一问题,应该怎样签署协议或者做别的准备工作,而防范这种情况发生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猫丫丫(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0-08-17 21:38
孙新律师
2010年08月17日 21时45分
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先付80--90%的房款,待办理过户手续时再付清全部的房款。如果老太太出现意外,由她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必要时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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