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事情经过:半个月前和同事去吃烧烤,由于天气比较热再加上喝白酒的缘故,所以当时光着膀子。吃完后同事去结账,我去了WC,由于店内过道相当狭窄,加上自身喝酒后走路乱晃,刮到了一位女性,与其放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她喊来了她的男性朋友,该男子用空酒瓶砸我后脑,并且把左手静脉刮断(该名男子打我时,我的同事在抱着我,往包间里拽我,他上来就是一瓶子)。事后,该女性说我摸她臀部,并殴打了她,所以她才喊她的朋友。但是去医院后我浑身是伤,有瘀伤,有抓痕,她完好无损。她的男性朋友也是完好无损,并且在打我时并没有喝酒,处于清醒状态。我今年29岁,喝酒也7、8个年头了,喝多的次数也不少,但是我所有的朋友及同事都可以证明我喝酒后就是和认识的人聊天时话多,从来没有过该女性所说的情况发生!!!!!!
从头到尾我也没有打她二人。当然,嘴里是说了不干净的话!
今天打人的男子提出私了,但是他就说我摸那女性的臀部不松口,还发信息威胁说要去我的单位去闹!
我想咨询:该种案件私了的话该怎么提出赔偿的具体金额(当地的派出所调查时,同事和当时的服务员都说具体责任在那女性。我住院半个月花了1万元人民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beji……(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0-08-18 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