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这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男方是上海户口,现居住在长春。女方是长春户口。二人感情不和男方提出离婚。
二人于2003年结婚,2004年生有一女,女儿随父亲落户上海。2005年,男方由于祖父的公房拆迁,按户口他和女儿各分得26平方米的面积的房产,其余面积由其祖父和父亲出钱补足,所以,男方得到一处面积为75平方米的房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男方。
这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离婚,女方能否分得男方的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gh761……(上海)
提问时间:2010-08-17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