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代他人收定金,没签合同是否要赔偿双倍?
代他人收定金,没签合同是否要赔偿双倍? 各位律师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一个买家交2万购房定金给A中介的经纪人冯小姐,并与冯小姐签订购房合同(合同注明产权人是李先生),冯小姐已开出了2万定金收据给买家;同时冯小姐又将2万定金转交给张小姐,原意是让张小姐将定金转交李先生,张小姐也开了2万定金收据给冯小姐,但没签订任何买卖合同,李先生不同意冯小姐的买卖合同条款,所以也没有收张小姐转交的定金,后来李先生自己将该房屋另外卖给其他人了。这时,买家起诉冯小姐,索赔双倍定金,同时追加张小姐作为第二被告。李先生没有书面授权给任何人出售该房产。
请问作为张小姐一方,除了退还2万定金后,是否应赔偿?
前几天已经上过法庭,估计法官偏帮买家,提出调解叫我张小姐除了退2万定金,还赔偿1000元,而我本人只想退2万,只是买家不愿意,还要我赔1000元,她有法律支持吗? 我没得益,当然不想赔。请问我该如何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1u290(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3-07-24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