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想咨询房产公证问题:家里的一处房产已经办理了正式公证手续,但没有过户
房产赠与,如未办过户,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您好,具体根据证据,详情来电咨询。
房产赠与,如未办过户,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一般不能撤销,但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一般不会支持。
经过公证的赠与无法撤销,即便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法院也不会支持,当然,有几种法定情形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你好,没有办理公证或者过户的话可以撤销赠与的。
经过公证的一般不能取消
起诉是对方的权利,但是并不必然会得到法院支持。
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能撤销的。除非是有法定的撤销赠与的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要是没有以上情形,你可以不同意撤销赠与。
赠与人赠与房产,应当转移所有权,即房产应当过户更名,如果一直未过户更名,赠与还未完成,对方要求撤销是可以的。
若需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事情,请电话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