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民事
清算组
清算组 在公司(中外合资)股东一方未参加所谓的董事会会议,而该董事会会议决定成立了所谓的清算组,公司清算组未经工商局备案,其清算组负责人能否成为诉讼代表人?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XJp2628(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8-16 15:4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8-16 16:04
可以的。破产法。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清算组的所作所为合法吗?
4个回复
我的养老保险费能否让清算组补缴
3个回复
债权人到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要交法院诉讼费用吗
6个回复
债权人是去哪个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个回复
公司清算,原公司留守人员如何安排
0个回复
离职怎样清算
0个回复
土地增值税清算
0个回复
我公司已解散人员安置完毕,无法清算,其原因是两个股东找不到了,而且有一个股东的股权又被法院冻结。现公
8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