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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

清算组的所作所为合法吗?

清算组的所作所为合法吗? 我公司是个小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去年6月决定清算,7月清算组公布方案:根据估算,股东的股本可按一定的比例系数提前分配,其余的债权债务由清算组清理。在清算组违法承诺给年轻股东发放5年的保险金和生活费后,反对票不足三分之一,方案得以通过。现大多数股东早已拿钱回家,却发现清算组账上资金就有一百多万元,应收账款至少几十万元。他们5人给自己加工资,交全部保险金,白吃白喝。说还要搞5年,要管公司退休职工和托管职工,清债工作要仔细,马虎不得等,说这些是管理费用,有法可依。我们知道“公司法”规定在债权债务等未清偿之前是不能分配财产的,但他们搞了个投票表决,有了依据,而且采取拖延战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慢慢清债)使清算组得以合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难道我们就只有挨宰的份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sht48(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6-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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