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客买房只交定金还未交清房款前还可收租吗!
不合理。
既然房产证已经办好了,那就说明你们之间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他拖欠房款不给,则是债务关系,你不应再向其收房租了.就算你想收,人家也不一定给啊,告到法院也得不到支持啊,但你可以与其协商分期给付房款
如果房产证已经办成对方的,那么房屋归对方所有,你无权继续收取租金。但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如已办好过户手续,房屋权属发生转移,你继续收取租金的要求就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