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笔记本损坏,当事人不承认,如何解决
笔记本损坏,当事人不承认,如何解决 7月15日早上,我离开宿舍,为了防治下雨我把窗户都已经关上,但是第二天我回来的时候,笔记本在窗户旁边的桌子上被雨水淋湿,已经损坏,第二天我就问了当天在宿舍的同事怎么回事儿,他不承认他开的窗户,自己说是半夜2点多回来的,不知道窗户开着,但是6月16日的时候只有他一人,当我问到另外的桌子上的剩饭的时候,他又说中午回来过一次。我想请求下这个样事情责任是谁的,应不应该要求他进行赔偿 我的笔记本价值40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31953……(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3-07-1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