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这样的“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这样的“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原单位一间会议室改建成住房,改的费用是私人出的。每月另交租金租住。后来下岗遣散没有了工资收入,也就没有钱交租金了。因此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每月的租金依私人出资的改建款抵扣。改建款是要通过评估得出款额的;可是,评估只搞了间墙部份,而厨房内的灶台、水池、排水、还有自来水、照明用电等设施没有评估;请问,这样的“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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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5323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17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