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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与公立医院解除聘用合同有关违约金的咨询

与公立医院解除聘用合同有关违约金的咨询 护士与公立医院(差额事业)2006年签的5年聘用合同,2011年1月续签聘用合同到2015年底,现在要解除聘用合同,医院要收6万违约金。聘用合同上写的按本人平均工资的50%乘以剩余月数,计算完是11万多,医院说优惠点,最后要求交6万元。而《劳动合同法》以及2002年人事部实行聘用合同的意见都没说要交违约金。他们这样合法吗?望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nowhi……(北京)
提问时间:2013-07-16 16:05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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