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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私人物品被盗单位应该负责任赔偿吗?

工作期间私人物品被盗单位应该负责任赔偿吗? 我是一名营业员 上班期间过来一位顾客说来买货  我就去给拿货去了  可是这位顾客拿起我刚买的手机价值3000元 就给偷走了我没追上  接着报案了   这种情况单位应该负责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涛明月美(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3-07-15 23:3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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