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儿子当时受到别人危险生命安全时我是否有权力对侵犯人正当防卫云与以控制。
我儿子当时受到别人危险生命安全时我是否有权力对侵犯人正当防卫云与以控制。 你好!请问一下,我和老婆带着我5月大的孩子在车上与人打起来了,我和我老婆坐的不是一个位置,她带着孩子坐在前面的位置上,而我坐在车子的后面。有个妇女把东西放在我东西上面然后我老婆不让她放怕把我的东西压坏了,她们就吵起来了然后她就动手和我老婆打起来了,因为她们两个打我老婆一个人我老婆还带着一个5月大的孩子,我在后面见此状况我就跑了过把其中一个妇女给按倒在地上往车门中拉了过去。我老婆手臂上还有伤痕到现在我的儿子的眼睛经常流眼泪。我想请问一下在本案件中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还有他们应该负什么责任?请问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是否有保护我儿子生命安全的责任,可以对当时正在伤害我儿子的人我有正当防卫的权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明文海(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3-07-15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