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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几个人打我一个我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把别人捅伤算不算正当防卫

几个人打我一个我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把别人捅伤算不算正当防卫 几人莫名其妙就上前打我,我当时没有还手,当他把我头打破时我用身上的刀具把其中一个人捅伤,然后我准备跑,但是没有跑掉,他们就有打了,只到把我打昏,最后我不知道什么了,算不算正当防卫,用不用给他人赔偿医药费,对方报了警,而且找到了当时我拿的刀,刀是管制刀具,如果打官司的话我算不算上方,而且我要不要负刑事责任,我未满16周岁,别人的证据就是我的那把刀,我没有任何证据,不过有证人,应该不算重伤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nben……(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0-04-0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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