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仓储费收取未在合同明确,也没有收费标准,现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仓储费
仓储费收取未在合同明确,也没有收费标准,现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仓储费 我公司与一家仓储物流公司签订钢材仓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三个月内免收仓储费,我司按1吨支付对方15元出库费,(按月支付)从2010年12月至今对方从未提出仓储费,今年我公司与对方核对库存钢材发现丢失了120吨钢材,价值约50多万,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但对方突然提出这几年我们没有支付仓储费0.25/T/天,大约40多万,想用这部分抵扣丢失钢材损失费用。我公司知道当时合作前,双方谈的15元出库费包括了仓储费,并且贵司没有收取我司三个月内15元出库费,我司也明白他想咬住合同中那句话(三个月内免收仓储费),像这种事件,走法律程序我们能赢吗?我们该怎么做?请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柳家塆(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3-07-15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