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无故被称派出所的人群殴,掐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故被称派出所的人群殴,掐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妻子回家途中看见邻居砍自家竹笋,因为竹笋不是值钱的东西也没好意思说啥,但看见了总不能当没看见吧,就提醒邻居:这是我家种的。邻居也没吱声,妻子忙着煮饭也就匆匆回家。没想到,邻居带着他(带着三根铁棍)老婆(棍子),丈母娘(带着一把镰刀)一个小舅子(一把长尖刀),两个堂舅子围堵在家门口,没想到就因为这种小事,而且也不是我们不对,他们带武器多吓人。妻子就质疑他: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至于这样吗。而且都没说没让你砍。你现在带那么多人来想干嘛?我听见争执赶忙过来瞧,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们就一哄而上把我按到在地,拳打脚踢。三个男子还双双掐住我的脖子,想让我窒息,领头的还指使别人说:我是派出所的,给我打死他,出了事我负责。我妻子看见我被群殴慌得敢去邻居帮助我才得救。然后报了案,去医院做了检查,然后公安局只说等通知会处理,也没给个章程,程序我们也不了解民警也没讲明。过了十多天妻子见没消息去了解进展,派出所称:这又不是重伤,我们不能抓人,少则2.3月,多则半年会给你处理,不要整天来着闹事。妻子从报案到如今也就来这两次而已,上回报案也只是说等通知,这个程序啥的都没言明,伤害自己安全的人就在隔壁,每天都得受到人生安全的威胁能不怕,能不急吗。难道真要市民重伤变成重案才能处理吗?要是都这样,打着执法机关的名号在外恣意妄为,猖狂霸道,或凭借着在执法部门有人脉关系,就可以行此恶事,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性质极其恶劣,难道就不能处理?中央政治局委员孟建柱在23届研讨会上指出要对政府官员进行长期地反腐败斗争,难道下边官员就听听而已?您看我该追究邻居什么责任?该如何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ly11……(广西-贺州)
提问时间:2013-07-11 20:24